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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教师听课制度

来源:  时间:2009-07-12  浏览:

为了加强教师的教学能力,进一步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,鼓励教师互相听课,以达到互相学习、取长补短、共同提高的目的,特制定教师听课制度。

一、课类型与示范

()理论教学;
(
)实践教学;
(
)相同学科教学;
(
)不同学科教学;
(
)在全院范围内任意选听;
(
)到其他院校听看课 。

二、听课要求

()每学期每位教师听课不得少于8节;见习期的青年教师听课不得少于15节。
(
)听课教师要做好听课记录,认真填写课堂随记和对所听课程的意见与建议,课后及时和被听课人交换意见。
三、听课管理
(
)学期初,向任课教师发放听课记录本。
(
)教师听课之前,必须先到体育教研组填写听课登记表。
(
)学期末,每位教师将听课记录本交送教学秘书。
(
)由体育教研组检查统计,并纳入到教师工作量化考核评定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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