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教学运行管理工作流程及规范》文件及学院2016-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周历,将于第10周-12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,具体如下:
一、系部自查
各系部依据《教学运行管理工作流程及规范》文件中的期中教学检查内容进行系部自查。
二、学院抽查
学院在各系部自查基础上将重点对实训室内涵建设情况及16届毕业生顶岗实习档案建设情况进行抽查。
三、时间安排
1.第10周:系部自查(自查总结于第11周周一下班之前交至教务处)。
2.第11周:学院抽查。
3.第12周:针对系部自查及学院抽查情况进行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反馈。
四、工作要求
各系部要依据《教学运行管理工作流程及规范》文件中的期中教学检查内容认真组织,注重落实。
教务处
2016年11月4日